返回列表
下载文章
无人机植保防坠落专项应急处置预案
创建时间:2023-12-04     浏览次数:23

1总则

1.1预案编制目的

为应对潜在风险,明确事故处理流程,有序处理无人机在油菜田植保发生的飞行现场突发事故,及时避免无人机飞行坠落事故,保证人身、设备的安全,制定无人机植保防坠落专项应急处置预案。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无人机田间植保作业现场。

2 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

植保人员在飞防前应按照飞行任务单做好相应的航前检查,对飞机部件已经或可能出现故障的零部件进行及时修复和更换,判断未来天气和环境对飞行的影响,在隐患的源头进行预防。

3风险分析

无人机在飞行过程中存在各种风险,包括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

3.1内部风险

3.1.1电机堵转

四轴翼无人机的飞行动力全靠电机提供,且缺一不。如其中一轴的马达失灵堵转,对飞行表现会有极大的影响,导致坠落炸机。因此,飞每次启动旋翼马达后,不用急于起飞,宜先听听有否杂声,确认无误才升空;起飞后,亦应悬停一阵子,看看飞行状态有否出现异常的倾侧。若发现无人机有问题,应立即减速,并缓缓降落。飞行完毕后,应简单清理马达上的灰尘、杂草。

3.1.2 GPS信号丢失

无人机依靠GPS信号进行定位,一旦飞行期间接收不到GPS信号,会令悬停不稳及自动返航失灵。卫星信号接收要稳定方可起飞。如果飞行时失去GPS卫星信号,先要留意无人机操作是否正常,然后往上爬升,以排除受山丘阻隔或高架电塔干扰。无人机应具备失控返航功能,应在失去信号10s后自动返航。植保作业时,若无人机通讯链路长时间中断,且在预计时间内仍未返航,应根据无人机失去联系前最后的地理坐标和机载追踪器发送的报文等信息及时寻找。

3.2外部风险

3.2.1恶劣天气(强阵风、小雨等)

植保作业时,若作业区域天气突变,应及时控制无人机返航或就近降落,以确保无人机安全。

3.2.2人员操作失误

植保作业时,若作业人员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应及时控制无人机安全降落并使用替补作业人员,若无替补作业人员,则中止本次作业。加强培训与监测,避免或减轻无人机飞防坠落事故。

3.2.3其他飞行器干扰

植保作业时,若作业区域出现其他飞行器,应及时评估植保作业的安全性,在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执行植保任务,否则应采取避让措施。

4组织机构及职责

4.1应急组织体系

组长:合作社或家庭农场负责人或负责生产安全的负责人

成员:植保小组负责人、飞防小组负责人等

4.2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组长职责:全面指挥、协调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救援工作,决定应急响应终止撤离。

成员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飞行小组:应每天检查各应急设备是否正常,对设备进行维护。

5预防与预警

5.1危险源监控

每次飞防前对飞行环境等外部检查和监控,或者存在操作人员状态不佳等具有飞行风险的情况下应停止飞行。

5.2预警行动

内部:在无人机自身出现如零件裂痕,短暂数据异常等情况时发布内部预警信息。应立即解决危险源,对无人机零件进行更换,做好预防措施。

外部:人为因素,环境因素例如:若在航线天气预报中次飞行航线存在大风,雨雪等情况,应停止飞行,待天气转好再进行飞行。

5.3信息报告与处置

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飞行作业责任人当于发生事故1小时内向其部门责任人报告,然后立即逐级汇报,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第一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无人机安全监察机构。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报告的同时,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无人机安全监察机构,国家电网检修单位。报告内容包括事故过程、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处理措施、事故损失、人员伤亡情况等。

6应急响应

6.1应急响应分级应急响应等级:

人身伤亡为一级事故

无人机设备损伤为二级事故

6.2响应程序

6.2.1应急响应启动:

一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立即电话向领导汇报,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在一小时内上报单位负责人,同时启动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级应急急救组织,立即组织抢救人员、电网及设备,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二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立即电话向领导汇报,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在一小时内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同时启动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级应急组织,立即组织抢救设备,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好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