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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兽药研究与评价中心4个兽药GLP项目 通过农业农村部监督检查
创建时间:2023-02-11     浏览次数:219

2023年2月6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发文(农牧便函【2023】73号)公布了四川农业大学兽药研究与评价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亚慢性毒性试验(啮齿类)、局部毒性试验和安全性药理试验3个项目符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LP”)的要求。截至目前,中心共有包括急性毒性试验(啮齿类)在内的4个项目通过监督检查,符合兽药GLP的规范要求。目前全国具有兽药GLP资质的单位共有8家,其中农业高校中有四川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和华中农业大学4所高校。

农业农村部于2016年11月02日发布公告(第2464号),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未经农业农村部监督检查或监督检查不合格的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其完成的研究、试验数据资料不得用于兽药注册申请。鉴于此,中心于2018年7月经四川农业大学(校科发[2018]8号文件)批准正式成立,中心依托四川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主要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以下简称CMA)和兽药GLP资质认证,目前中心已经获得CMA/GLP资质,将依托农业农村部兽药GLP国家级平台,开展兽药类、微生物类、生物制品类、猪病类、禽病类、 皮肤病原真菌类、鱼类疾病类、体外寄生虫疾病类、临床检测类等148个项目/参数的检测及兽用药物研究、开发和安全性评价等工作。

附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公布符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要求单位信息汇总表:http://www.ivdc.org.cn/ywgz/zljd/glpgcp/202302/t20230207_55157.htm。

兽用中药资源与制剂研究岗位